范爷,范冰冰在公众面前消失几个月后,与一封道歉信出现在公众面前。
对我而言,道歉信中,最有价值、最关键的一句话,是: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我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这段话,意味着范爷不需要像刘晓庆那样坐牢了。
为什么呢?是因为范爷更漂亮,碾压一切吗?
不是。
只是范爷命更好,遇上了好时候。
前几年,《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加了一个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从目前看来,就是为范爷量身定做的: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范爷的道歉信,对于我而言,就是宣称她“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不需要像刘晓庆那样坐牢了。
题外话1:到目前为止,《刑法》中也仅仅对这一个罪名开了这么一个口子。其他与税有关的罪名,例如走私罪,都没有开这个口子。
所以,范爷真是命好,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题外话2:便宜只能占一次。或者说,范爷时候会不会坐牢,完全由税务机关控制了,只要税务机关开出第二次罚单,范爷就得进去了。刑法的原文是: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中,“以上”包括本数。也就是,范爷会不会坐牢,取决于税务机关会不会开第二次罚单。
可以想象得到,未来的五年,范爷在纳税方面有多积极、主动了。